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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陶晶體企業經營之相關法規  
  

 

 
 
企業關係


本公司以公平和誠實的方式與競爭者競爭,我們透過卓越的表現,而不是違背道德或非法手段,爭取到競爭優勢。本公司應該以此原則對待本公司之客戶、供應商、競爭者及員工。同仁不可使用不合理的操作、隱瞞或誤傳資訊、特權的使用、錯誤資訊或任何不合理的手段。

客戶關係

對於本公司而言,客戶是最重要的;每位員工應以最高的企業行為標準對待客戶與潛在客戶。

供應商

本公司之供應商是指提供產品和服務給公司之廠商。供應商對我們的企業發展十分重要,本公司之員工應時常以最高的企業行為標準對待現有及潛在之供應商。

選擇供應商應基於客觀的標準,例如價值、價格、技術卓越、服務品質及效率及良好聲譽等。

本公司與現有供應商配合的員工,絕對不能故意妨礙該供應商與本公司競爭者簽定合約或建立交易關係及其他任何與亞陶晶體利益相悖之行為。

採購同仁應參考本準則有關公平競爭的規定,並且熟悉適用的法律和本公司相關政策。

合約和承諾

沒有得到明確授權的同仁不能代表亞陶晶體簽約。
涉及報價、投標、計劃或合約談判應盡力確保相關陳述、溝通是誠實和正確的。

 

* 本行為準則為亞陶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