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將本公司資金或財產用於非法、不道德或其它不恰當的用途。公司對於交際及禮品費用支出之目的,是要建立善意和維繫良好的營運關係,而不是讓客戶或供應商享有個人利益及好處。 ?
禮品
除以下列事項之外,員工在沒有公司同意或授權之下不得給予或接受有關業務往來的禮品。
- 亞陶晶體全體員工不得因為影響廠商生意判決或行為而向其要求或接受其饋贈之禮品、現金或等同現金(包括任何款項、補償、貸款或其他財務贈予,例如等同現金之支票、匯票或證券等);同仁不可主動要求廠商餽贈,即便廠商之贈與行為是慣例及符合國情的,仍需取得總經理批准。
同仁若被邀請參加客戶、供應商者所謂的”指定股份”或相似的股票購買計畫,將視為有關生意往來的禮品。員工必須拒絕參加類似計畫,除非員工事先得到公司的批准。
貸款
員工不得接受與本公司目前已合作或正在冾談生意之個人或組織所提供的貸款。公司也不可提供任何貸款,除非是明文規定之福利。但員工以個人方式向外部合法財務機構借款,並且利息為當時正常利率則符合本準則。
宴請、款待和旅行
只要是屬於正常營業會發生的狀況,員工可提供或接受宴請和款待,包括參加運動或文化活動。活動的費用必須要合理且須遵守公司的請款相關規定。每位員工應該判斷此活動發生之必要性,且產生之費用和發生次數是合理的。
賄賂和回扣
禁止為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目的使用公司資金、設備或財產。
- 員工不可以為了要影響受禮者與公司合作的判斷或行為,而提供、給予任何有價值的物品及支付。
- 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原因要求或接受回扣或賄賂。
* 本行為準則為亞陶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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